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及有关规定,结合省地质测绘工程系列评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6 个挂牌督战县2020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8号)及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一)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二)州(市)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一)正常评审、特殊人才、变更系列、高技能人才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定向评价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一式2份,须贴照片,最后一页排版在封底,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二)证明、证书材料1份。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聘任情况等,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证明、证书材料》贴在成册的证明、证书材料的封面上(所有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得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表彰、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和著作等。《主要业绩、成果材料》贴在成册的业绩、成果材料的封面上(所有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五)《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附电子版)。(六)《材料提要》一式2份,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八)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1. 申报人员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等相关内容与所附证明、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等内容须一致。2. 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推荐行为负责。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的,需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等内容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员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逐级推荐上报。3. 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二)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本年度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会拟定于 9 月召开。(四)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只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如有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请提前三天电话预约。(五)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正高级职称2023年度申报评审工作按要求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六)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中下载,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七)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执行。(八)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各级评审委员会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公司)、个人等代理职称评审有关事宜。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2023年7月17日至7月2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余材料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材料备份工作。清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 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3年评审通过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1/) 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