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强制持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工贸、危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02应取尽取 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应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目录》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其中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03查验真伪 关注使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是查验证书真伪的权威方式。应使用公众号“证书查询”扫描证书二维码获取证书信息,或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查验流程:特种作业证书查询及下载流程如下: 04及时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及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复审,避免证书逾期失效。 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示例:电工证复审过期一天了,还可以报名复审吗?需要考试吗?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05取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