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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员介绍
应急救援员是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受灾人员与财产救助、组织自救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专业人员。当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危及公民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他们需第一时间响应并实施先期处置,在专业救援力量到达前最大限度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核心职责:
现场处置:指导避险逃生,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抢救公私财物;
生命救援:搜索受困人员,实施伤员检伤分类与院前急救(如止血包扎、心肺复苏);
灾情管理:评估灾害性质与范围,向上级汇报,协调救灾资源;
秩序维护:防止灾害扩大,进行心理疏导及善后工作;
预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普及自救互救技能
应急救援员前身是“紧急救助员”,2019年1月14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颁布了《应急救援员国家“应急救援员”(职业编码(3-02-03-08)取代“紧急救员”职业技能标准》,正式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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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一)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
(二)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三)街道社区骨干、行政机关救灾系统工作人员;
(四)团组织、公益救援队员、公益志愿者;义工联志愿者;
(五)教育行业大中专、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
(六)在校大学生;
(七)拓展师、户外领队,户外爱好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旅行社管理人员;
(八)公共场所、银行、商场、医院、机场、地铁、乘务员,公交车司机等群体;
(九)消防、武警官兵;各企业义务消防队成员;公安干警;
(十)街道和社区从事群众性活动、体育赛事、应急保障的相关公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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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即可申报;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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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颁发
(一)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二)发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执行单位:云南站
报名咨询电话/微信:136 5888 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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